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五级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处特决定于10月25日、28日两日开展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自杀预防等。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人员 |
时间 |
地点 |
主讲人 |
雁塔校区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 |
10月25日 12:45 |
雁塔校区五号教学楼5208 |
周全丽 |
长安校区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 |
10月28日 19:10 |
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405 |
孙晨莉 |
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于10月25日10点前发送至xljk@snnu.edu.cn。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9年10月22日
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