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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五级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处特决定于10月25日、28日两日开展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自杀预防等。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讲人

雁塔校区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

10月25日

12:45

雁塔校区五号教学楼5208

周全丽

长安校区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

10月28日

19:10

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405

孙晨莉


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于10月25日10点前发送至xljk@snnu.edu.cn。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9年10月22日

2019级新生心理委员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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