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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五级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处特决定于10月29日、30日两日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自杀预防等。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讲人

雁塔校区2020级

新生心理委员

10月29日(周四)

中午12:50-14:20

教学五楼

5206教室

周全丽

长安校区2020级

新生心理委员

10月30日(周五)

中午12:40-14:20

格物楼

2401会议室

孙晨莉


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届时需要签到。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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