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五级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处特决定于10月29日、30日两日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委员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自杀预防等。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人员 |
时间 |
地点 |
主讲人 |
雁塔校区2020级 新生心理委员 |
10月29日(周四) 中午12:50-14:20 |
教学五楼 5206教室 |
周全丽 |
长安校区2020级 新生心理委员 |
10月30日(周五) 中午12:40-14:20 |
格物楼 2401会议室 |
孙晨莉 |
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届时需要签到。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