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5〕3 号)精神和有关要求,3月至6月,我校举办了第十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
经申报推荐、竞赛评比、综合评审等环节,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决定对校院两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3日至7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联系。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培养单位要着力打造“一院一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推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周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00 029-85308119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2025年7月3日
附件:第十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表彰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