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增强学生班级凝聚力,促进学生朋辈帮扶,巩固学生在校人际支持,提升学生环境适应能力和集体归属感,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特决定在全校学生班级开展“1+1>2”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安排
2021级新入职辅导员、2021级本预科生心理委员及2021级研究生心理骨干(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至少选派2名学生参加)在接受培训后,于相应班级组织开展活动。其他年级可直接开展活动。
校区 |
时间地点 |
主讲人 |
参加人员 |
雁塔校区 |
11月19日(周五)下午,14:30启夏苑二层多功能厅 |
毛志宏 |
雁塔校区未接受过团体心理辅导培训的新入职辅导员、2021级全体本预科生心理委员及2021级研究生心理骨干 |
长安校区 |
11月18日(周四)晚上7点半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厅 |
杨 栋 |
长安校区未接受过团体心理辅导培训的新入职辅导员、2021级本预科生心理委员及2021级研究生心理骨干 |
二、活动安排
时间:11月17日—12月5日
地点: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组织人员:全体专兼职辅导员、本预科生各班心理委员、研究生心理骨干及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专兼职教师。
三、活动要求
1. 各培养单位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研究生班级若人数较少,可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由各年级辅导员、心理委员及研究生心理骨干组织。
2. 此次活动以“增强班级凝聚力”为主题,团体辅导方案可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提供的方案(见附件)组织,也可自行设计方案。
3. 活动开展时间为11月17日至12月5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活动总结材料(材料中需包含各单位学生总体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及活动组织等内容,字数不超过300字,另需提供活动照片5张,照片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班级”),并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ljk@snnu.edu.cn。
4.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班级团体心理辅导方案.docx